純粹音樂課程規則說明

純粹音樂社教室規則與學員權益說明

  1. 為保障老師權益學員請假務必於上課前一日之前完成請假動作如當日請假一律以一堂課計,如當天病假請於下次上課以當日醫師診斷證明來銷假補課.

  2. 個別班與雙人班課程一堂課以上滿五十分鐘為準,但如學員遲到恕無法多補時間。

  3. 吉他類課程本教室皆配有“上課琴”提供學員使用,請學員們務必愛護教室公物。

  4. 為支持國內教材的著作版權與學習效果,請學員務必購買原版教材。

  5. 為維持學員學習的品質與學程上之連貫,四堂課的使用期限為35天。(如遇國定假日或教室休息日則順延)

  6. 凡純粹音樂之學員,購買部分樂器或部分配件類可享有學員優惠價。(特價商品或促銷商品則不適用喔!)

  7. 為保障老師薪資權益,請學員務必於該期課程結束(第四堂課)以前繳清下一期學費。

  8. 預繳優惠: 一次性購買12堂課程者可免費加贈一堂課, 一次性購買24堂加贈3堂

  9. 國定假日一律正常上課,如有放假會另行公告通知。

  10. 無法穩定每週上課者,可調整為「約課制」;每期需酌收200元行政處理費。

    約課制規則補充說明:
         1. 約課制課程自開課日起算,每期(四堂課)使用期限為八週。

         2.如遇出國、出差、生產等原因無法上課,可以辦理「保留停課」。
    至無法上課原因排除後,再
    提前告知櫃檯安排復課即可。(亦適用常課制)

    保留停課規則說明:
        1.「保留停課」至多可保留課程一年(從停課日起算)

        2.「保留停課」每位學員只限用一次。恕無法反覆「停課」、「復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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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報名規則事關學員們的學習權益,敬請仔細閱讀參詳後再行報名課程